宗教
涂尔干社会学的核心研究对象。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给出了完整的社会学定义,是对早期零散使用(自杀论/社会分工论)的系统化。
概念定位
涂尔干对宗教的定义是批判性的:首先清除两个常见定义(超自然/神性),再从神圣/世俗二分出发给出正面界定。
两个失败定义
| 定义 | 代表者 | 失败原因 |
|---|---|---|
| 宗教 = 对超自然事物的信仰 | 斯宾塞、马克斯·缪勒 | ”超自然”预设了普遍因果决定论,而这是实证科学的晚近产物;原始人的宗教力对他们是最自然的解释 |
| 宗教 = 对精神存在/神的信仰 | 泰勒(泛灵论最低定义) | 佛教/耆那教无神论;吠陀祭祀效力独立于神;大量无神宗教仪式 |
两者的共同缺陷:都无法覆盖已知的宗教事实,也无法揭示宗教现象背后的共同结构。
涂尔干的正面定义
宗教是一种与既与众不同、又不可冒犯的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与仪轨所组成的统一体系,这些信仰与仪轨将所有信奉它们的人结合在一个被称之为”教会”的道德共同体之内。
三个构成要素
宗教(必须同时具备三要素)
│
├─ 信仰(croyances)
│ → 与神圣/世俗有关的表现、观念、意见状态
│ → 神话、教义、宇宙论均属信仰
│
├─ 仪轨(rites)
│ → 规定人面对神圣对象时的行为方式
│ → 消极(禁忌/回避)和积极(祭祀/模仿/纪念)
│
└─ 教会(Église)——道德共同体
→ 将信奉者结合为持续的道德共同体
→ 区别宗教与巫术的关键要素宗教与巫术的区分
| 宗教 | 巫术 | |
|---|---|---|
| 神圣事物 | 有 | 有 |
| 信仰 | 有 | 有 |
| 仪轨 | 有 | 有 |
| 教会 | 有(信徒+教士构成持续道德共同体) | 无(巫师与个体的临时工具性关系) |
| 相互态度 | 宗教鄙视/谴责巫术 | 巫术以亵渎神圣为乐 |
教会(道德共同体)是宗教与巫术的唯一本质区分——宗教是集体性的;巫术是个体性的。
宗教的社会学本质
涂尔干的根本主张:宗教表达的是社会现实——神圣事物是社会力量的象征。论证在第二卷第7章(集体沸腾)中完整展开:
社会(氏族集体)拥有超越个体的力量
↓ 在集体聚会(集体沸腾)中显现为极度亢奋体验
图腾标记(氏族符号)成为这种力量的凝附对象
↓
图腾本原([[曼纳]])= 社会力量的象征化
↓
宗教信仰 = 对社会力量的象征性表达
宗教仪式 = 社会集体力量的定期再生产(定期集会→集体沸腾→集体意识重建)
↓
结论:宗教崇拜的对象是社会本身
宗教不是幻觉:社会力量是真实的,宗教是对它的象征性(而非字面)表达宗教的基本形式
“基本形式”(formes élémentaires)是全书标题中的核心概念,具有双重含义:
“基本”的含义
| 含义 | 内容 |
|---|---|
| 不是历史意义上的绝对起点 | 不主张图腾制度是人类最早的宗教;无法证明历史上的第一种宗教 |
| 是分析意义上的最简单条件 | ”我们所能观察到的最简单条件下的宗教”;附加的历史积累物最少 |
| 是逻辑意义上的基本要素 | 在最简单形式中,宗教的本质结构(信仰/仪轨/教会;神圣/世俗)最清晰可辨 |
类比(涂尔干明确使用):
单细胞生物 → 生命的基本要素最清晰
澳洲图腾制度 → 宗教的基本要素最清晰
越简单的形式 → 越少历史积累和文化变形
→ 因果关系越直接可见
→ 越接近宗教的"本质"基本形式的有效性
研究最简单宗教并不意味着它是”低级的”或”错误的”——原始宗教与现代宗教满足同样的人类需求,表达同样的社会现实,只是载体不同:
图腾制度(澳洲) 基督教/伊斯兰教/佛教
│ 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↓
共同的基本结构:
· 神圣/世俗二分
· 信仰 + 仪轨 + 教会
· 宗教表达社会力量(神圣对象 = 社会的象征)基本形式揭示的普遍结构
通过研究图腾制度,涂尔干主张揭示了一切宗教共有的基本结构:
| 层面 | 基本形式揭示的内容 |
|---|---|
| 结构层面 | 神圣/世俗二分是一切宗教的普遍形式 |
| 要素层面 | 信仰+仪轨+教会三要素是宗教的必要构成 |
| 功能层面 | 仪式是社会集体力量的定期再生产机制(待Step 3-4补充) |
| 认识论层面 | 基本逻辑范畴(时间/空间/类别/因果)有宗教/社会起源 |
跨书出现记录
| 来源 | 出现位置 | 用法 |
|---|---|---|
| 社会分工论 | 第一卷第二章(刑法的宗教基础) | 机械团结社会中压制性制裁(刑法)具有宗教性质;集体意识的宗教面向 |
|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| 第一章(社会事实例示) | 宗教信仰/仪式作为社会事实的典型例子;外在性+强制力 |
| 自杀论 | 第二编第二章(宗教社会的整合) | 宗教整合强度(天主教/新教/犹太教比较)→利己主义自杀率差异;宗教作为整合机制 |
| 原始分类 | 全书(宗教分类体系) | 图腾宗教的宇宙分类体系;情感(神圣/凡俗/亲疏)驱动分类——宗教是原始分类的动力来源 |
|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| 全书(核心研究对象) | 系统社会学定义(信仰+仪轨+教会);三要素结构;宗教vs巫术;图腾制度作为最基本宗教形式 |
与相关概念的关系
| 概念 | 关系 |
|---|---|
| 神圣与世俗 | 神圣/世俗二分是宗教定义的前提结构 |
| 集体表象 | 宗教信仰是集体表象的最高形式;宗教范畴有社会起源 |
| 集体意识 | 宗教是集体意识的表达机制之一;机械团结社会的集体意识具有宗教性质 |
| 图腾 | 图腾制度是最基本的宗教形式;图腾崇拜是教会+信仰+仪轨三要素的原始体现 |
仪式功能(第三卷补入)
| 仪式类型 | 内容 | 社会功能 |
|---|---|---|
| 消极膜拜(禁忌/苦行) | 神圣/世俗隔离;肉体痛苦→精神超越 | 维持神圣域的纯粹性;使人脱离凡俗获得神圣资格 |
| 积极膜拜(供奉/共享/模仿/纪念) | 因提丘玛;模仿图腾动作;戏剧性重现神话 | 集体沸腾→集体意识再生产;社会力量的定期恢复 |
| 禳解仪式(piaculaire) | 哀悼(流血/哭泣);应对灾难/损失 | 通过共同悲伤重建社会凝聚力;修复集体意识的损伤 |
宗教的社会功能总论(结论):
宗教的首要功能不是思辨(解释世界),而是行动(使人生活下去)
→ 信仰者通过膜拜获得力量感和道德更新
→ 膜拜是信仰的生产和再生产手段
→ 社会通过膜拜意识到自身、再生产自身(全书写入完毕,无待补材料。)